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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离和逃逸

交通事故逃离和逃逸

法律体系是一个定义非常严明的体系,许多在我们生活当中被认为是同义词的,或者具有相近意义的单词在法律当中却不能随便乱用,因为很有可能导致结果天差地别。比如交通事故当中的逃离和逃逸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认定逃离和逃逸有什么区别?本站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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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离和逃逸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对交通事故逃逸 逃离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