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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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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护人有哪些安全职责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作为的监护人应该肩负的几大责任,我们身为合法公民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作为监护人尤其是作为工厂的监护人,更要负起责任。监护人要确保工厂的正常运作以及整个场子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