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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认定后咋办理报销手续

工伤事故处理认定后咋办理报销手续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如何办理

1、1996年10月1日之前劳动者发生的工伤,不再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2、劳动者因工受到伤害时,企业或个人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超过申请时限的,应由企业书面报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1)与企业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执行的;


(2)已经就伤害待遇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


3、劳动者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企业已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应予以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事实无法核实的,应作出所提供的证据或事实无法确认的结论。


4、劳动者与原企业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又被另一企业雇用,在雇用期间受到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由雇用企业或个人向雇用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企业或个人应当向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那么在实际申请认定的过程中可能就不会那么的顺利,毕竟此时对申请认定的时限、机构、材料等都是有要求的,而这些都对最后的认定结果产生影响。如果作出的认定结果发现不属于工伤事故的话,则之后也就不能按照工伤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