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灾施工资质变更法人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8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地灾施工资质变更法人第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是指通过有效地质工程手段,改变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是指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的资历、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等条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这是地灾施工资质变更法人的回答,希望你能理解。 TAG标签:变更 施工 公司经营 法人 公司变更 地灾 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