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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错帐不当得利法院执行划转

转错帐不当得利法院执行划转
不当得利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不当得利诉讼条件


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不当得利才能成立:


1、一方受利益。


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2、他方受损失


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4、没有合法依据。


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不是直接根据法律或者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也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该得利即为不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