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意外死亡由谁来负责 普法法律网 法律 4.14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小学生在学校意外死亡由谁来负责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的,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需要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学校以外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则事故的责任主体是第三人,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TAG标签:损害赔偿 由谁来 学校侵权 意外 负责 死亡 小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