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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止的原因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止的原因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止的原因
通常在存在或发生下列原因之一的,行政诉讼中止:(1)原告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或者被告被撤销后,尚待确定诉讼参加人;(1)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法规、规章不一致须待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裁决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4)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其它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况。行政诉讼中止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行政诉讼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恢复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