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胁迫结婚是可撤销婚姻还是无效婚姻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5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典胁迫结婚是可撤销婚姻还是无效婚姻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TAG标签:结婚 无效 胁迫 民法典 撤销 婚姻家庭 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