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主体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8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有学者结合法律规定和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依法建造、保有个人住宅,庭院及宅前或宅后种植竹木等而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指为了实现土地收益,而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入流通领域的行为 TAG标签:宅基地 主体 房产纠纷 使用权 房屋租赁 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