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0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成都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这就为大家解答了成都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这问题, TAG标签:政策 债权债务 商业贷款 贵阳 债务债权 套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