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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解约诉讼裁判思路之答辩与反诉

主播与公会签订独家经纪协议或者合作协议中,对违约方面有极其多的条款,如果主播因为停播等情况被起诉,公会一方提交的诉讼证据材料,指明主播一方存在违约,要依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违约金赔偿,主播该进行怎样的答辩?法院裁判思路又是根据哪些情形认定,本篇给大家讲解!

主播解约诉讼裁判思路之答辩与反诉

主播作为被告方要进行答辩或者反诉,我们该列举哪些证据和思路进行反驳呢?

1:举证双方之间为劳务关系,例如线下直播,公会安排住宿,固定上下班时间,打卡,有底薪,工资发放为固定日期,如果有缴纳社保那更是100%劳动关系;

2:举证公会违约在先,例如签订合约后,对双方之间的播出时长,天数,保底标准等条款进行随意更改,签订合约后根本没有履行相关扶持推广职责,全凭主播个人盈利,公会完全白拿,另外如果有运营或者公会其它人员对主播日常骚扰,影响主播工作,要求主播违反网络主播行为规范里条款,进行擦边直播,诱导粉丝刷礼物等行为;

3:如果的确是因为自己私播盈利或者跳槽,需要反问公会他们所谓的推广支出明细,如何证明自己的粉丝基础是对方运营上涨的,实际造成的损失如果认定,双方签订的合约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给予调整!

法院审理裁判思路:

1:主播无法举证双方为劳动或者劳务关系的话,双方签订的合约有效!(被诉一般无法认可民法典合同公平原则,行驶撤销权)

2:审查公会/平台举证的材料是否存在主播违约行为,根据合约规定,审查双方履行职责,裁判主播是否违约,公会是否有违约,如主播无违约,会驳回公会诉讼,解除双方合作协议!

3:如确认主播违约事实,审查公会举证的损失,是否有相应依据,产生的金额与违约金差异是否过大!

4:根据双方举证情况,双方合作后主播的影响力,公会的付出情况,如产生的损失,主播非主观违约的一般会支持不超过主播与公会合作后总收入的30%左右,主播主观违约的,影响不大的会支持不超过主播合作期间总收入的70%,影响较大会支持的公会的全额违约金诉求!

以上是法院的裁决思路,并不适用于仲裁委,通常仲裁员因为缺乏相关法律见解,盲目认定公会一方诉求,做出的裁决有违司法公正,需要主播在受到不公裁决后,上诉中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