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分公司能来做吗 普法法律网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1.0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分公司能来做,但需要在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与总公司之间是代理与被代理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总公司的授权之下,分公司是可以代替总公司行使合同权利,但是需要总公司承担总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TAG标签:能来 合同纠纷 合同 分公司 合同事务 签订 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