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商业代理的特征有哪些

商业代理的特征有哪些
律师解析:商业代理具有一般代理的全部特征,也要遵循一般代理制度中的原则。但由于其商业性特点,决定其具有不同之处:
1.在商业代理,代理人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
2.商业代理人除具备一般代理人的资格外,即在相当情况下商业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职员或者雇员或者经过商业登记或企业登记的商人。
3.商业代理本身本身即是商业行为,因此经营中的代理均是有偿代理。这种代理的内容都是体现商品交换关系的财产关系。
4.商业代理关系层次比较复杂。它不仅在商事主体之间,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而且通过企业内部的职员,还在企业内部建立了深层次的代理关系。
5.商业代理系委托代理,在授权方式上往往体现为总委托,即被代理人就某项经营活动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活动授权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综合实施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