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合同抵销的特点有什么

合同抵销的特点有什么
律师解析:合同法定抵销的特点有: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互负债务的债权均届清偿期;
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范围;
法定其他条件。
合同约定抵销的特点有:
当事人互负债务;
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或不相同的;
协商一致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