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普法法律网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2.6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一)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恶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只要有使用价值,无论是否使用)。(二)禁止恶意抗辩原则。恶意抗辩即不符合确认合同无效的目的,也不利于制裁。(三)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双方过错的合同,若一方可从合同无效中获利,即使禁止恶意抗辩,仍可以借第三方提出合同无效。 TAG标签:合同事务 无效 合同纠纷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