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律师解析: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签了合同对方不履行的解决办法有:
(一)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