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履行完毕的司法解释 普法法律网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5.57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TAG标签:合同 司法解释 合同事务 完毕 履行 合同纠纷 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