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传真的效力如何认定 普法法律网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1.6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传真合同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合法的书面合同为有效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TAG标签:民法典 合同纠纷 合同 认定 效力 传真 合同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