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由谁承担维修,租赁物合同中维修义务没有明确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承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
不及时修复,导致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复,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
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物合同中维修义务没有明确约定,由谁承担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