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财产分割/列表

法律规定,同居财产分割

同居财产分割 法律规定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可知,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关于婚姻法中关于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我国只有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作了如下规定: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综上,小编为您整理了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的规定,即按照一般共有的情况来进行分割,并在上文为您提供了分割的五个原则。民商法律网小编提醒您,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维护婚姻关系的港湾。一纸婚约能给的不止是名分,还有法律对您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