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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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依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如果该财产的取得权利发生于婚前,而财产的实际取得在婚后的,也属婚前财产,应届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依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是专门用于夫妻一方的治疗费用,应属夫妻特有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严格的个人性质,应属夫妻特有财产,司法实践中,也一直将之视为夫妻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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