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财产分割/列表

夫妻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离婚怎么分

夫妻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离婚怎么分

一、夫妻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离婚怎么分

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问题存在规定上的缺失。

收益一般包括生产经营性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孳息、自然增值等等,婚姻法本身明确了生产、经营的收益和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明确了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则明确了孳息和自然增值的个人财产属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怎样界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关于婚后的财产,究竟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其实在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相应的规定。就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期间的收益来看,也明确了只有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才能按照个人财产处理。有此期间,若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取得的其他收益,如投资公司或企业的收益、个人房屋出租之后的收益等等,均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