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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怎么分,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财产怎么分?

对于那些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我们一般是认为构成同居关系,当然要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就开始这种关系的话,则仍为是事实婚姻。而不管是同居还是事实婚姻,要想“离婚”,与正常的夫妻离婚都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本站小编告诉你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一、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适用此条规定,需要把握三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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