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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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不给应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不给应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不给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理

1、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交还。

2、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和有关财产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房贷未还清判决之后对方不给的时候,另一方可以先跟对方沟通,如果过了期限任然不给的时候则可以要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在离婚财产判决之后给予财产时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对于不支付离婚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干涉进行强制行为。行政强制行为一般为冻结另一方的银行卡等资产。在进行强制行为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例如申请书、离婚判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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