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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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资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分立资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分立资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我国对公司分立资产分割方式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由分立的各方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分割方式的,当事人可以一起讨论,然后提出自己想要的分割方式,综合其意见,再来确定资产的分割方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对财产作相应的分割,但对分割的方式是没有作具体规定的。既然法律没有对分割方式作强制的规定,那么分立的各方,就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分割方式的。分立的各方可以坐在一起,提出自己想要的分割方式,然后进行讨论的,再达成协议,确定资产分割的方式,分立的各方应当约定,根据分割方式来分割资产的。公司在按照分割方式划分资产后,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也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双方把资产进行分割后,并且按照规定进行公司登记后,公司就分立完成了。

综上所述,我国对资产分割方式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然后在商事领域,采取的自愿原则,也就是说法律没有规定的,都可以由当事人达成协议,法律是会认定为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公司分立后,资产的分割方式是可以由分立的各方进行讨论的,然后达成分割协议,最后按照约定的分割方式,来分割公司的资产,公司的资产在进行分割后,当事人应当对分的资产制作清单,确定双方是否是严格按照分割协议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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