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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离婚彩礼有争议怎么办?

双方同意离婚彩礼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

彩礼的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所以在处理这些纠纷的时候一般会依照有没有缔结婚姻为基本原则的,如果给付了彩礼,但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或者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是没有生活在一起的,都是要返还对方彩礼的;但是如果收了彩礼,办理了结婚手续,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就不用给对方退还了。也就是结婚了彩礼的目的达到了,就不用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彩礼缔结婚姻的目的没有达到,也就要退还彩礼。所以按照一般原则上来看,如果结婚两年,离了婚是不需要归还彩礼的,因为婚姻已经缔结,对方如果没有要求归还,那就更不用归还了。

当然以上说的都是一般情况下,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法院会支持返还彩礼的,比如在当今社会,很多地区的彩礼钱要的离谱,但很多家庭为了给儿子结婚,不得不四处借钱凑彩礼钱,致使全家人负债累累,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或者家里人没有固定的收入,家里有人患上了重大疾病,需要大笔的花销,或者突然发生的重大事件使家庭生活困难,这些实实在在的困难用自己的收入、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候分得的财产没有办法解决,而且生活水平连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了,这是一种绝对的困难,法院根据这种情况是会考虑返还给付的人彩礼的。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彩礼的认定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特别是对于彩礼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还涉及到对彩礼的相关标准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此时我们也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