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列表

离婚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离婚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一、离婚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但是进行财产公证有时会导致夫妻感情的不稳定,婚姻法律师认为,这还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

进行证明时保留必要证据,注意保留自己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以免日后出现问题时,可有证据证明。

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二、签协议分割离婚财产能反悔吗?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构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可以保留必要证据,证明自己的婚前财产,签订离婚协议也是可以反悔的,但是需要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提出,去民政机构登记离婚后,离婚协议产生法律效力,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TAG标签:财产 婚前 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