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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失踪多久可以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配偶失踪多久可以离婚财产怎么分?

配偶失踪多久可以离婚财产怎么分?

配偶失踪多久可以离婚,法律中没有作出限制规定。至于财产分割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财产由配偶 、父母、成年子女保管,如果配偶要离婚的,财产分割由配偶与失踪方的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配偶失踪时间比较长的情况之下,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对于其配偶来说的话,也是可以申请离婚的,这是属于合法的情况。但是双方当事人肯定是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离婚的,这种情况之下就只能够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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