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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导致孕妇流产赔付金额是多少?

一、车祸导致孕妇流产赔付金额是多少

车祸导致孕妇流产赔付金额是多少?

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定,交通事故孕妇流程的赔付费用一般包括: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第四十三条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一般来说孕妇肚子内的孩子还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因此不能就孩子来申请赔偿,只能要求对方赔偿孕妇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如果孕妇全责的情况,那么驾驶员一般是只要承担1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