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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什么样的日期算无效

一、自书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几种情形

自书遗嘱什么样的日期算无效

1、形式上有瑕疵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由继承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如果没有签名或日期是无效的。

2、表达不规范不明确。

遗嘱使用比较多的生活用语或不符合语法和法律措辞,或表达过于隐晦,其法律效力难以认定。

3、处分无权处分的财产

遗嘱人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是无效的,如果遗嘱中一并处分他人的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涉及他人财产部分无效。

4、并非遗嘱人亲笔书写

自书遗嘱,应当有遗嘱人亲笔书写,否则无效。

在实践中,其他继承人主张自书遗嘱是伪造的,或被篡改的情况比较多。而遗嘱笔迹鉴定面临很大的困难,因为鉴定机构对遗嘱的对比样本要求比较高,要求样本笔迹材料时间上要与立遗嘱时间相差不大的时间跨度内。而实际情况是,一般老年人很少有书写的习惯,或者有书写的困难,所以对比的样本比较有限。

5、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伪造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6、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所订立的遗嘱中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没有为法定继承人中无生活来源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留有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

干涉其配偶或子女的婚姻自由,以此作为继承遗产的条件。

二、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部分内容无效,遗嘱无权分配非本人财产。日期是自书遗嘱法定形式之一,因此未标注日期导致形式不完备的自书遗嘱是属于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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