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普法法律网 结婚 1.0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是: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TAG标签:结婚 无效 婚姻家庭 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