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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能直接判离吗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能直接判离吗
结婚就能离婚。但诉讼离婚条件下,最麻烦的就是对方一直不出庭,导致法院需要邮寄送达诉讼材料,邮寄送达再不出庭,法官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需要两次,一次是开庭公告,一次是判决公告,每次两个月,两次四个月,加上法院三个月的审限,那第一次诉讼全部下来,就需要7个月左右。因为第一次通常不判离,需要等半年,之后第二次起诉,对方还是拖延诉讼不来,再进行两次公告,这样第二次判决离婚的概率通常就比较大,假设第二次能够判决离婚,这个时间长度和一审一样,还是7个月左右,这样算下来,从一开始起诉到最后判决离婚,就得20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一直拖延,整个案件的最短的时间。如果对方中中途出现并且提出管辖异议,或者法院案件量案很大改成普通程序审理的,那就至少2年以上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