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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律师解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是一方不肯自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交可以证明应该离婚的事实证据,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据作出判决。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行调解,如果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并且调解无效的,则应当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