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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解析: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
若夫妻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依法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就可领取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
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即可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