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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精神病离婚补偿费怎么给呢?

被告精神病离婚补偿费怎么给呢?
律师解析: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针对于赔偿数额,法律是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额,这与双方夫妻生活时间的长短、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感情是否存在过错等综合性的因素有关系。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则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