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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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时哪些情况不予离婚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形有:
1、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2、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这是现实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遇到最多的一种情形。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
6、距上一次判决不予离婚不满6个月又起诉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时哪些情况不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