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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离婚有赔偿吗?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离婚有赔偿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离婚有赔偿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离婚有赔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明确表明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

相关的司法解释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因家庭暴力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在离婚时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对方如果不同意,受害方可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二、家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同样适用。

遭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此外,受害人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自己。

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并且因为家暴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导致感情破裂离婚的,没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还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