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相关规定,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对于协议离婚,只要是双方达成一致,都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的条件则要更加苛刻。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只有一个根本依据,那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如何认定感情破裂呢?婚姻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选择诉讼离婚途径的,原告方就需要收集,出示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行为之一,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否则离婚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在实践中,大多数时候,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一审判决都不会判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