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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一、诉讼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诉讼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离婚女方一般不能得到赔偿。但如果,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诉讼离婚的时间是多长?

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一般要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去法院诉讼离婚程序是:

(一)起诉。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一共有三个阶段:申请起诉阶段;庭前调解阶段;审理判处阶段。如果是适用的普通程序,那么离婚案件就需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来结束,简易程序的话时间要短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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