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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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领养孩子的条件

具体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六、夫妻双方均同意领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婚领养孩子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