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列表

作为聋哑残疾人怎么立遗嘱

一、作为聋哑残疾人怎么立遗嘱?

作为聋哑残疾人怎么立遗嘱

(一)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公证遗嘱

二、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遗嘱中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四、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因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无效;

2、因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无效;

3、因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无效;

4、因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会导致无效;

5、因形式要件欠缺导致无效。”

对于残疾人来讲,只要不是智力残疾,以哪种方法立遗嘱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做决定。比如聋哑人自己写的遗嘱,肯定不会因为立遗嘱人是聋哑人所以就判定这份遗嘱无效。聋哑残疾人在遗嘱中也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去分配本人财产的继承方案。

TAG标签:残疾人 聋哑 立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