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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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放弃继承的时间为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一期间作出。

2、放弃继承的形式应予明确表示,不能以默示的方式作出。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4、放弃继承可以反悔,但时间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