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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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订立方法

遗嘱的订立方法有:
(一)自书遗嘱;
(二)代书遗嘱;
(三)录音遗嘱;
(四)口头遗嘱;
(五)公证遗嘱。
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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