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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军人给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军人给抚养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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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和普通人一样,在婚姻不顺的时候也可以选择离婚,这是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双方决定离婚的,如果有孩子要抚养的话,要谈好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就抚养费的问题,双方最好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再通过诉讼方式。那么,离婚军人给抚养费怎么算?下面请看小编给出的回答。

一、离婚军人给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抚养费要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如何解决抚养费纠纷?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是有一定参考标准的,不能过低或者过高。离婚苏州抚养费标准是一方月收入的30%,如果是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则原则上不得超过50%。至于具体数额,双方可以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物价指数及收入情况等,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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