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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监护人反馈意见给学校怎么写

在我国监护人反馈意见给学校怎么写

尊师重道这才应该是家长给自己的孩子做的榜样,所以对于学校有的时候留给监护人的一些作业,家长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配合学校完成的。况且学校就是要求监护人把一些意见进行反馈的这种所谓的家庭作业也非常简单,但有些监护人确实就不知道监护人反馈意见给学校怎么写?其实从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对学校的教学质量等入手。

一、在我国监护人反馈意见给学校怎么写?

学生监护人意见可从这些方面来写:

1、重点放在学校的教育上,在提出监护人意见时以该学生为中心,针对该学生的问题监护人和学校双方如何更好处理。

2、要多沟通,对该学生各个方面的内容做到完全沟通,解决孩子存在的所有问题,让孩子不受到伤害,顺利健康完成学业。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身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知道,监护人反馈意见给学校怎么写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什么特别统一和严格的规定的。您对学校和孩子的成长有什么样的意见就如实填写即可,比如说最近发现孩子的学习成绩有所下降,或者是回到家里面不爱说话了等,把自己内心的一些真实想法反馈上去,其他并没有什么特别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