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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材料的确定

鉴定材料的确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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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的确定

直接去司法鉴定部门申请办理提交以下材料:
1、要求伤残鉴定的书面报告(精神病者需监护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两张;
3、病历(包括出院小结),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原件;
4、根据不同疾病,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如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医教科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