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纠纷

施工合同备案与报建手续是一样的吗?

一、施工合同备案与报建手续是一样的吗?

施工合同备案与报建手续是一样的吗?

施工合同备案与报建手续不一样,报建是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而且,现在住建部门明确取消了施工合同的备案登记,双方在签完了施工合同以后并不能马上开工,得先办理施工许可证。

1.施工合同备案是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报建手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施工合同的备案登记跟报建毫无关系,而且建筑领域内的各位工作人员要非常清楚的认识,到现在签完施工合同以后不需要再进行备案登记,地方法规也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施工合同的备案和报建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备案和报建都是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来进行认定的,如果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标准,那么是无法办理备案和报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