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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暂扣驾驶证行驶证

交警暂扣驾驶证行驶证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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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如何暂扣当事人的驾驶证

所谓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是指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包括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并不一定负有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出示暂扣凭证。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暂扣凭证;

2、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3、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4、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与注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不是一回事,因此实践中要注意区分。有些情况下交警对驾驶证的扣留,属于暂扣行为,而这也不是一种违章处罚。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扣留驾驶证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超过18个月,也就是说最多18个月之后,就需要退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