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车辆交通/交通事故案例/列表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标的物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标的物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标的物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标的物是什么?

标的物是肇事主体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任何有争议的都可以将详细的情形写入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由于案件的审理周期是比较长的,故此任何的当事人起诉都需要通过将案情写入诉状的方式,让司法机构了解经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确定:

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或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非职务行为,驾驶人为被告;是职务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是被告;

3、车辆借用、租赁、买卖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另外,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因为该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二、起诉交通事故要多久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规定的,一般是十天。

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起诉交通事故的标的物是司机支付的赔偿金,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在10天内结案,肇事双方要保护好现场,及时的报警,等交警去现场进行勘察,确认事故责任,然后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可以按照认定书中的责任进行赔偿,若赔偿发生纠纷,也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