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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基数怎么算的?

加班工资的基数怎么算的?

一、加班工资的基数怎么算的?

(1)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劳动者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可统一按照上述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我国法律规定的月计薪时间为21.75天,劳动者的日工资即为月工资除以21.75。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二、加班费怎么计算的?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节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

根据加班时间的情况不同,相应的加班费计算方式也不同。如果是正常工作日的加班,加班费为工资的1.5倍;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又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分为能安排补休和不能安排补休的两种情况。如果可以安排补休,加班费为工资的两倍;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加班费为工资的三倍。

加班工资的基数,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时,所支付的加班工资是正常工资的二倍;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所支付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三倍;在平时加班时,所支付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1.5倍。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加班规定,要按照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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